陸重啟鋼鐵產能置換,嚴守不新增產能紅線
(2021/05/07 09:03:41)

MoneyDJ新聞 2021-05-07 09:01:37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21世紀經濟報導,中國國家發改委昨(6)日發布《關於鋼鐵冶煉專案備案管理意見》,提出建設鋼鐵冶煉項目須滿足鋼鐵行業先進製程裝備水準和領先指標要求,實現綠色化、智慧化發展;污染物排放應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同日,中國工信部發布修訂後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提高鋼鐵置換比例,擴大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明確置換範圍,嚴守不新增產能紅線,自今(2021)年6月1日起實施。而隨著前述意見、辦法的發布,也意謂著中國重啟已停滯16個月的鋼鐵產能置換工作。

在此之前,2020年1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發布《關於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專案備案工作通知》表示,暫停鋼鐵產能置換和專案備案;各地區自2020年1月24日起,不得再公示、公告新的鋼鐵產能置換方案,不得再備案新的鋼鐵專案。

而此次重啟鋼鐵產能置換工作,除了在現有廠區建設鋼鐵冶煉項目外,意見中對於確有必要新選址、不能與現有生產廠區共用公輔設施進行建設的鋼鐵冶煉項目提出了細化要求,包括沿海地區粗鋼產能規模不低於2,000萬噸/年,允許分兩期建設,5年內全部建成,一期不低於1,000萬噸/年。而非沿海地區,採用高爐-轉爐長流程製程,或高爐-轉爐長流程與電弧爐短流程相結合製程,不低於1,000萬噸/年且不得分期建設。採用電弧爐短流程製程則不能低於200萬噸/年,不得分期建設,並且項目建成後,擬於廠區新建高爐-轉爐長流程,須執行新選址建設的有關規定。

辦法中則提到,嚴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增加鋼鐵產能總量,包括未完成鋼鐵產能總量控制目標的省(區、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區出讓的鋼鐵產能;長江經濟帶地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冶煉項目;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置換比例不低於1.5:1,其他地區置換比例不低於1.25:1。而為鼓勵企業兼併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對完成實質性兼併重組後取得的合規產能用於專案建設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置換比例可不低於1.25:1,其他地區的置換可不低於1.1:1。

辦法中並提出,為嚴禁新增鋼鐵產能,鞏固去產能成果,新建氫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非高爐煉鐵專案仍須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需要相應的煉鐵產能指標,新辦法給予上述冶金製程差異化的等量置換支持政策,鼓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製程技術創新。辦法中也進一步細化了產能置換方案要求,一是增加配套設施的公示公告;二是完整保留了退出專案信息;三是增加了「同一冶煉設備原則上不得拆分出讓」的要求。